第215章 这世界很危险(第2页)
不过有的人干了一票亏心事以后老老实实做人,安安心心做生意从此以后也就是个好人。
而有的不知收敛,继续犯案,那下场也是一样。
90年代大多数犯罪,只要不是当场被抓获,罪犯以后小心谨慎,而且不是命案这一类,基本这辈子早就安全了。
当时没破获的,现在也过了追诉期就算去自首,晚上也回家了。
警察破案基本也是有个逻辑的。
比如杀人案件,一般不是情杀就是仇杀,或者就是为财。
一般都是从身边人开始追查,多多少少有点线索。
但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人上去把他弄了,则一点头绪都没有。
从被害人生活里来说完全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警察又上哪去查?
现在有些案子,比如命案,尸体发现以后首先是确定被害者身份。
确定不了也是无从查起,监控是有,但是怎么查?
但是一旦确定被害人,先从身边人排查,然后现在的手机通话记录和微信等等联系方式,终究是能查出线索的。
死前最后一个联系人是谁?很容易就得出线索。
最后一个联系人约的在哪见面?哪怕他不是凶手,从受害者出现的最后的地方开始排查监控,好了,查到这一步就回到监控那个必杀环节了,
罪犯把手机丢了也没用,清单一打就出来了。
微信记录腾讯都保存的好好的,公安需要立刻上交。
以前哪有这些东西?哪有这些手段?只要案发现场没有目击者或者和受害人牵连不大的,几乎都躲过了刑罚。
那年头很多案子最后被告破,都是因为不是单独作案。
只要有几个同案犯,这世界谁也不能对别人负责打包票。
能管的好自己,不代表能管好别人。
只要不是一个人做的事情,很难说可以滴水不漏。
三个人作案,两个人都金盆洗手了,还有一个继续作案,结果因为其他事被抓紧去,审讯过后交代了,有的是扛不住,有的是想立功减刑,等等等等。
很多罪犯同伙之间以为只要订立好攻守同盟,相互对好口供,并且发誓不彼此出卖,就万无一失了。
抱着这种想法的人,现在都在里面剃着光头在车床上干活,等家属接见日。
公安审讯那一套我也不说有多强大,只是一般人的心理素质安全是承受不了那种氛围的。
原本就心虚,撒谎,同一个问题反复问几次,破绽马上就出来了。
因为编造的毕竟是编造的,细节上面反复多问几遍,马上就会有出入,再细问很快就会不能自圆其说,心理崩溃是早晚的事情。
现在不让刑讯逼供,是司法文明的进步。
蒲素中专同学,偷了一家粮油加工厂的方便面,蹬着三轮车在马路上,几个人开心的不行,结果被联防队晚上巡逻拦下来盘问。
第二天来找蒲素,找到蒲素家,几顿没吃饭,蒲素给他们打鸡蛋下面条,被抓进去的同学,掀开衣服,后背上被抽打的和斑马一样,其实那时候他们还算是未成年人。
听同学说,在里面看到其他外地的被打的还要惨。
那时候警察部门好像有点变态分子,打人成习惯了,那真是抬手就打,电棍滋滋的就捅,哪管有没有必要。
其实哪里需要刑讯逼供,就坐在前面审讯椅子上,慢慢唠家常大多数人也给唠崩溃了。
现在不打人,也没有几件破不了得案。
警察是专业吃这碗饭的,而且从警校里培训开始,就是怎么对付坏人。
工作以后更是见到的犯罪分子,比我们走的桥还多。
有一句话叫做“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
大概意思就是:现在正在发生的、将来还会发生的事情,在过去就都已经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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