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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班排级的火力

作者:迷迷糊糊的虫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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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服工作其实也蛮简单的,冯老四跟洪金财他们两个也不是傻子,综合一对比就发现了伯格曼机枪的好处,不由的就被高鸿升给说服了。

    最主要的一项武器装备重机枪被选取之后,其他武器的选取就简单多了,栓动步枪的选择更是简单,毛瑟98K这个东西高鸿升不在乎提前搞出来。

    只是要同大名鼎鼎的毛瑟公司打交道他还是有点头疼,实在是他不知道这个后世的98K式步枪能不能入了他们的法眼,实在是跟他们目前就要推出的G98跟98K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98K步枪的长度在这个年代来说只能算是骑枪,或者叫卡宾枪,长度比G98的一点二五米短了十五公分才一米一长,拉机柄由直型改为下弯型,采用双排固定式弹仓供弹,增加了空仓挂机,背带环改在枪身的侧面,方便偕行等等小的改动。

    这其中长度的改变是十分重要的,98K步枪由一点二五米变成一点一米是为了适应壕战的需要而进行的改变,特别是机枪的普及之后,步枪的作用就降低了很多,大部分都是用来护卫机枪火力,在参加有壕的壕战时,缩短了长度的98K比起G98来说,在狭小的壕中更能灵活的被士兵们应用。

    但是在无壕的战场上,98K比起相差十几公分的G98就有相当的弱势,要知道在白刃战当中,一寸长一强,白刃战中步枪最主要的功能是刺杀,长十几公分就有相当大的优势。

    而目前来说壕战对于整个欧洲来说还是一个新课题,还没有人专门研究一战时期纵横交错的壕对武器装备的使用影响,所以大部分的步枪都是长达一米二以上,而低于一米一的步枪被称为卡宾枪或骑枪。

    同时期在法国采用M1886勒贝尔步枪后(这是第一种采用无烟火药的小口径枪弹的军用武器,嗯!法国人也蛮牛逼的,糟糕的是刚装备部队就被叛逃到德国的法国士兵以两万马克的价格卖给了德国人,结果就有了毛瑟步枪一八八八式的出现,看来叛逃者在那个国家都是要命的问题。),各国都进行了轻武器军备的变革,这当中的佼佼者有俄国的莫辛纳甘步枪,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步枪,奥匈帝国的曼利夏,德国的毛瑟步枪,瑞士的施密特鲁宾步枪等等。

    其中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在各个方面都超过德国的98K,但是其中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弹药的问题,*56MMR步枪弹,*57MM步枪弹。

    为了弹药的通用性,高鸿升不得不牺牲步枪的性能来将就机枪,不然机枪用一种弹药,步枪用另一种弹药,那样简直就是后勤的灾难。

    俄国人的莫辛纳甘步枪,也就是水连珠在当时也是一种相当不错的步枪,比起其他同时代同类的军用步枪来说,它的设计粗糙而且过时,整体的操作感觉也比其他步枪笨拙,但是优点就是易于生产和使用,简单而可靠,这相对于工业基础薄弱,士兵教育程度低的俄国军队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尤其是恶劣的战争时期需要提高武器产量来满足前线的需要,而大量的补充士兵往往是训练不足的,简单就意味着短时间的训练就可以使用。

    高鸿升不采用莫辛纳甘步枪也是有无法生产的问题,在一八九一年的时候这种武器就已经量产并装备俄国的部队了,他要生产这种步枪就必须面临专利的问题,而且他又不需要在国内进行生产,同时将来要是跟老毛子起了冲突,那么弹药的问题就不好解决了。

    至于德国就好很多,虽然它已经占领了青岛,但是德国人距离中国实在是太远了,那真是有心却无力,而且在亚洲还是英国人说了算,出于远交近攻的政策,德国人比起英国人好相与一点点。

    不过这都是不保准的事,但是目前来说他还是宁可将新式武器交给德国人生产也不愿意交给英法美三国,至于俄国,那简直就是近邻,所以他就更没必要选取这种简单粗糙的武器来武装自己的小部队。

    当然毛瑟步枪也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比如弹药的口径有点大,后座力比较高,重量上面也沉了点,弹仓内装弹数量不足,产品精度太高的结果就是维护方面要注意,还有就是不太适合亚洲人的体型等等。

    高鸿升依然选取了毛瑟98K为自己那只小部队的步兵装备,当然他还是有一点点的私心,。

    其实就是后来风靡中国的驳壳枪,但是当时的M1896式自动手枪供弹方式是固定式弹仓供弹,装弹具使用的是十发桥形弹夹,而且还是半自动方式,也就是扣一下扳机发射一发子弹,没有连发装置。

    而M1932型冲锋手枪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二十响驳壳枪,它采用的是后世常见的十发或二十发可换弹匣,可以连发射击也可单发射击,虽然比起冲锋枪来说逊色许多,但是在还没有冲锋枪可用的年代,一把冲锋手枪的功效无形中就放大许多。

    作为一把手枪来说,毛瑟冲锋手枪你根本就不能把它当手枪来理解,对于手枪来说它太大了,有效射程也有些偏远,威力也有些过大,同时就价格上来说有些偏高,当时一把手枪的价格不过几美元,而毛瑟自动手枪的价格是一把手枪的十倍以上。

    在一九一二年九月,北洋陆军部从德商礼和洋行购买毛瑟自动手枪时,连同木匣手把加上五百发子弹,一把的价格竟然要五十八两足银,可见其价格之高。

    不过毛瑟手枪子弹的初速比较高,加上枪管也比较长,使得其有效射程比其他手枪大多了,一般在七十米左右,如果将木制枪盒结合在枪尾作为枪托抵肩射击,有效射程可以达到一百五十米以上,但这也是因人而异。

    也由于这个原因,作为一种手枪在欧美并不被外国人看好,因为毛瑟自动手枪的子弹初速比较高,后座力比较大,按照射击教范的动作,将枪身直立,缺口准星水平朝上,在实施连发射击的时候,除了第一发子弹之外,其余的子弹都会越来越高的射击到天上去,这也正是外国人不愿意使用毛瑟自动手枪,特别是不愿意用其进行连发射击的主要原因。

    但是聪明的中国人发明了一种这个冲锋手枪的射击技术,用来控制全自动射击时枪口上跳的问题,方式其实很简单,就是使用毛瑟自动手枪进行连发射击的时候,将枪身翻转九十度,把枪身平放,这样连发射击的枪弹会借着枪管沿着枪身轴线的上跳,很自然地成一个扇面横扫出去,结果就是在水平面内形成了散布射,这比起枪口上跳打到天上好的多,而且自然而然的解决了连发状态时枪口需要横向移动的问题,同时由于驳壳枪的抛弹口位于枪身的上部,射击后的弹壳从枪机出来后向上抛出很容易就砸中射击者的头部,将驳壳枪翻转九十度后就使得弹壳横向抛出,避免了抛出的弹壳对射击者的影响,这也是驳壳枪横着用的另一个原因。

    所以这也就出现了使用驳壳枪时特有的名词,啪的一声甩了一枪,这个甩字就是形容驳壳枪使用时同其他手枪的根本区别。

    这是国人创造的一个奇迹,无怪那些老外们惊呼:“这么一个伤透脑筋也没有解决的难题,被中国人轻轻的动了下手腕就轻易的解决了。”可以说毛瑟自动手枪也只有在中国被这么广泛的应用,才使得中国人对这只轻型单手武器取得了真正丰富的实战经验。

    所以现在有些电影电视当中,驳壳枪的使用十分成问题,动辄连发并且实施长点射,而且持枪的姿势也不对,毕竟驳壳枪是一款冲锋手枪并不是**,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比如近距离的遭遇战,伏击战等场合才适合实施连发射击,同时射击时也是需要翻转枪身放平进行横向扫射。

    除非是将它木质的枪盒链接枪体后变成抵肩射击时,才能当成**来使用,但是一般来说这样使用的时候并不太多,通常来说还是当手枪单手使用。

    高鸿升想装备驳壳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作为近距离交战武器来使用,也可以当成**来使用,只需要装上一个加装三十发的长弹匣就可以直接变身成为**。

    驳壳枪对中国人来说,影响是相当的深远,在新中国**中有一种一九八零年式战斗手枪,这是驳壳枪退出历史舞台以后,全新设计的唯一一种类似驳壳枪的**,八零年定型,该枪原本预备配备连,营级军官,但由于短突击步枪的研制成功和冲锋枪的微型化,才没有进行列装,也就没有重现毛瑟自动手枪的辉煌。

    不过这些不耽误高鸿升进行装备,在没有冲锋枪的年代里,一把重量不超过一点五公斤的可以当**使用的手枪,足可以填补他土匪部队近战的火力。

    特别是他的土匪队伍中,有些人员还必须装备这种短小精干火力却强大的小型武器,比如各个城市商号伙计,运输货物的马队,炮兵的炮手,以及机枪手,副机枪手等等的护卫武器,以及班排级的小头目们也需要这种近战时候的利器,甚至就是普通步兵们要是人手一把的话,估计发生近战的时候,没有那个军队能打过一只人手一只驳壳枪的部队。

    至于驳壳枪的价格,他还真没在意,相对于一只手枪来说价格是有些高,但是相对于一只**来说价格就相当的低了。

    驳壳枪的仿真样品高鸿升一拿出来,就把冯老四跟洪金财给吸引住了,这东西比起他们现在装备的大左轮可是先进太多了,自然毫无疑问的就被通过了,甚至这两个家伙都鼓动高鸿升将毛瑟自动手枪的生产权拿下来,然后自己生产销售,实在是这种武器对于一只土匪队伍来说,人手一只都不为过,这也是他们队伍面对近距离短促交火的时候比较多也有关系。

    高鸿升也有些动心,毛瑟自动手枪起码在汤姆逊冲锋枪没有出来前在中国市场上还是有相当大的销量的,兵荒马乱的年代,有一把驳壳枪防身,比起一只子弹最高才八发的小手枪,威慑力量强的太多。

    特别是在城市巷战时,一把**的功效是一只步枪的十几倍,即使是将来冲锋枪大量装备后,这种可以变身成**的武器也可以淘汰到地方的治安部队当中使用,起码面对手持小手枪的匪徒,驳壳枪的威力可是大的多。

    护卫武器驳壳枪解决后,接下来就是轻机枪了,不过目前来轻机枪的选择并不多,一个是丹麦的麦德森在一九零二年发明的麦德森轻机枪和一九一零年才由美国人萨缪尔*麦克莱恩发明的刘易斯机枪,至于中国人十分熟悉的捷克造ZB26型轻机枪,则要等到一战之后才能出现,他还没那个打算把它提前搞出来。

    对比一下刘易斯轻机枪和麦德森轻机枪,两种武器各有各的好处,刘易斯轻机枪采用盘型弹鼓装弹四十七发,只能使用连发射击,同时它那个大大的散热筒使得刘易斯轻机枪的重量比较重,装上一个四十七发的弹鼓后全重是十四点九公斤。

    接近十五公斤的重量,对于一个健康的士兵来说,这个重量还可以接受,但是刘易斯轻机枪的粗大枪管护套使得前部分比较重,而且那个弹鼓在射击时不停的的旋转,使得它不适合行走间射击,但是却十分适合卧姿发射。

    同样由于它那个大大的枪管护套散热效果相当好,同时还能起到十分有效的消焰器效果,这样除了在夜间从枪口正前方观察,敌人很难从其他位置上发现刘易斯轻机枪的发射位置。

    麦德森轻机枪全重不到十公斤,使用三十发的弹匣供弹,可以抵肩射击,射击方式是可以单,连发。结构简单,动作可靠,更加接近后世的轻机枪。

    麦德森轻机和捷克ZB26型轻机枪比起来差别不是很大,作为一种在一战前就发明出来的轻机枪来说在当时是相当不错的,同时它在一九三零年发明独特的“软式”三脚架就是德国MG34和MG42通用机枪的三脚架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