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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七章 喂马的男人

作者:纯洁滴小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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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其实已经过了,金秋也早已到来;

    但晋东这个地方,四季真算不得分明,体现在春秋很短,寒暑很长;

    热乎热乎着,忽然就凉了,冻着打哆嗦着,忽然就热了。

    曾任大成国宰辅的徐孙有道,曾有一段和司徒雷的对话流传出来。

    是司徒雷问:为何晋地文脉,比不得乾国?

    孙有道答:乾地四季分明,而晋地不得,体会不到四季分明,相当于体会不到酸甜苦辣,尤其是少了春之盎然秋之萧瑟,缺了这两味,这诗,还能做得起来么?

    所以,

    当日落黄昏,王爷走入隔壁剑圣家的小院子后,刘大虎给王爷端来的,是家里的酸梅汤冰饮子。

    冰自然是王府冰窖里的,肖一波每天都会安排人去给剑圣家里送相对应的份额。

    总之,

    剑圣家里过得很简朴,但和拮据,那是半点不搭,相当于是后世人们所想象中的那种……田园生活。

    一只鸭凑到了王爷的跟前,挺着鸭脖,弓着腰,似是要表现一下自己。

    王爷指着这只鸭对剑圣道:

    “麻辣鸭脖吃过么?”

    “……”鸭子。

    院子里,有一个婴儿床,剑圣的小儿子正扶着栏杆,大眼睛盯着郑凡在看。

    “又要出门了?”剑圣问道。

    “对。”

    不过,很快郑凡就又道;

    “这次不用麻烦你跟着了,事儿不大。”

    毕竟刚让人陪着出征回来,家里才待多久啊,再让人家陪你跑一趟,不好。

    剑圣看着郑凡,

    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儿子,

    道:

    “要不……还是陪你去吧?”

    “好。”

    剑圣习惯了。

    郑凡伸了个懒腰,道:“这次不会去太久,去雪海关,去完了雪海关,得再去趟镇南关,底下人的心有些野了,得我亲自去一趟给他们除除草。”

    “哦,这样啊,回来这些日子,我听说因为这次出征没带晋东兵,下面怨言不少。”

    “这是难免的。”郑凡喝了口酸梅汤,“咱这套制度最早打造时,就是为了应付频发战事的。”

    平西王府治下的制度,最早在盛乐城就初具形态,在雪海关时彻底成型;

    拥有另一个时空里,秦军战功的精神内核,还有仿八旗制度的生产军事制度;

    最上头,再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百战百胜”名头在,晋东军民闻战则喜,是必然的。

    郑凡放下了碗,

    感慨道;

    “但接下来,大概五年吧,大方针是休养生息,所以,得我亲自去把现在这股风气给刹住。”

    “休养生息好啊。”剑圣有些敷衍,但随即,剑圣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儿子,“至少,不少孩子,可以有一个安稳的童年。”

    晋东之地,标户的日子自然是极好的;

    标户之外的普通黔首,其实相当于当年燕国门阀林立时代的佣农,只不过在晋东,唯一的门阀就是平西王府,王府的税抽得不算低,但没中间商赚差价,日子谈不上富,但称一句安稳,是没问题的。

    再加上王府还在不断地开垦新的田地,进行更大规模的授田,底层百姓接下来的日子,必然会过得更好。

    在这个时代,不打仗外加一个有效率的衙门,基本就可以直奔盛世去了,但这两点,何其难哉。

    这时,剑婢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郑凡在这里,眨了眨眼,对郑凡很敷衍地一福,就主动跑过去逗孩子了。

    但郑凡却留意到了,剑婢的腰间,挂着一把剑。

    曾经汴河畔拽着自己师父尸体的小姑娘,如今已经长大了,女孩的发育本就早一些,这体格,配一把成人的剑,倒也不算违和。

    “佩剑了?”郑凡问道。

    “她可以练剑了。”剑圣说着,还意味深长地看了郑凡一眼。

    剑婢扭头看向王爷,伸手摆弄了一下佩剑,道:

    “王爷,你怕了没?”

    剑婢曾说过,她会为她师父报仇。

    郑凡不屑地笑笑。

    剑婢生气地嘟了嘟嘴,哼了一声,又道:

    “王爷,我剑术可是会进得很快的!”

    这句话,郑凡是信的。

    当初剑婢还是小丫头时,都能因按耐不住被迫入了品,如今蛰伏好几年,由剑圣调教,可谓厚积具备。

    “好啊,本王等着你来杀我。”

    “这可是你说的,王爷。”

    “对,是我说的,本王初见你时,你多少斤?你现在,又是多少斤?杀本王前,先把账算清楚。”

    剑婢皱了皱眉,马上道:“吃你的喝你的,我折银子给你!”

    “本王不要银子呀,本王又不缺银子,本王,只要你的肉。”

    “荒谬,不吃你的饭,我在别处就不吃饭了?就不长个了?”

    “哈哈哈哈,可是,当初你若是不吃本王的饭,你压根就没命去其他地方吃饭长个了。”

    “……”剑婢。

    剑圣只能打圆场,道:“可以哄哄的。”

    “哄什么啊,小姑娘家家的,该放下的,就放下,总惦记着过去,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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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婢瞪了一眼郑凡,

    她本意只是开个玩笑,谁知道这位王爷竟然跟自己较真算计起来,且反过头,还说自己放不下。

    其实,

    郑凡还真不担心剑婢。

    这女孩子,也算是打小养在跟前了,就是后宅,她也能随便进,天天也跟着她屁股后头玩儿过,大妞她也能抱。

    若是无法确定其心性,她根本就进不得后宅的。

    至于说师仇什么的,那是战争。

    “这次,你也陪我去?”

    “去!”

    剑婢没觉得不好意思,

    但到底觉得心虚,实诚孩子,倔强却又老实,

    又道:

    “在我没杀你之前,你可不能被别人杀了。”

    这话暖心,

    可以,

    这些年,倒是没白养。

    自打闺女降生后,

    王爷心里某个地方倒是变得柔和了不少,

    当即拍着大腿,

    道:

    “就凭你这话,以后阿力要敢对你不好,我这个做主上的,第一个饶不了他!”

    “啐!”

    剑婢俏脸上红。

    见状,

    剑圣叹了口气。

    王爷则指着剑婢:

    “哈哈哈哈哈!”

    ……

    “哈哈哈哈哈!”

    范城总兵府内,

    苟莫离指着站在其面前的谢家使者,发出了大笑。

    一边笑,还一边抹着眼泪;

    “封我当柱国?封我入大楚贵族序列?哈哈哈哈哈!”

    苟莫离站起身,

    叉着腰,

    来回踱步;

    “哎哟,哎哟,你们楚国,真是越活越不像样子了呀。

    范城现在的驻军,是野人军,你们应该晓得的;

    范城现在的总兵,是我,我也没做什么遮掩,世人不知,但你楚国的凤巢内卫不可能摸不出我身份的蛛丝马迹。

    唉,

    我是个野人呐,

    我都能被你们楚国邀请做柱国做大贵族了。

    当年我求爷爷告奶奶的,在你们楚人面前装孙子,再在燕人的压力下,才凑成了咱们野人和楚国的联手。

    可就是这样,你们楚人依旧是瞧不上咱的,这咱也明白。

    可现在呢,

    咱占着一个范城,当一把匕首,就抵在你楚国腹心之地。

    怎么样,

    难受吧?”

    其实,何止是难受,苟莫离的军事才能,比当初的范正文,甚至是比屈培骆,高出了可不止一筹。

    各项手段加起来,直接将范城的局面,给经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对内整肃,对外的渗透,虽说没掀起大仗来,但足以让以范城为影响散发点的一大块名义上还属于楚国的地盘,陷入了糜烂。

    再加上先前的三国大战,晋东兵马未曾出动,所以,范城这个地方,楚人根本就不敢攻。

    强攻是不敢了,那就来怀柔的。

    面对这般奚落,

    面前的谢家使者直接昂首道;

    “我家公子让我给您带句话。”

    苟莫离闻言,伸手掏了掏耳朵,抢先道:

    “是不是说我曾英雄一世,如何甘心眼下屈居人下?为别人做狗,放着雪原放着野人百年大计直接不管不顾了?

    你家谢公子是否还在为我叫冤鸣不平?

    省省吧。

    我苟莫离这辈子,做狗的时候比不做狗的时候多得多,但我确实不喜欢做狗;

    不过,

    这世上真正能当人的,又有几个呢是吧?

    乾国的上京都被我家主上给破了,乾楚之盟,呵,两大国结盟,硬生生地被打得从攻势变成了守势。

    五年,

    最多五年,

    五年之后,

    乾楚二者,必灭其一!

    我他娘的脑子进了雪,才会在这个时候反水。

    你是不知道我家主上那个脾气啊,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背叛他;

    偏偏主上,又是个不喜欢讲大局,谁跟他讲大局他就跟谁掀桌子的主儿。

    我这边要是背叛了,

    他能不惜一切调集晋东甚至燕地的兵马,一股脑地杀来,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将我这狗头摘回去。

    我当然可以溜,

    但没了范城,没了手底下这支兵马,

    我他娘的去你们楚国真的连野狗都不如了,

    爷爷我图什么?

    图你楚国风水好人心向善当条狗也够也有人喂半碗馊食儿?”

    苟莫离摆摆手,

    道;

    “来呀,把这家伙给我砍了,礼收下,脑袋腌好了,送奉新城。”

    “喏!”

    “不,不,不要……”

    谢家的使者大喊着求饶,却依旧无法改变苟莫离的决心。

    眼下的日子,来之不易,苟莫离很是珍惜。

    待得手下人来报人已经砍了后,

    苟莫离这才坐在椅子上点点头,

    笑道:

    “老子从地窖里一步一步混到今天,容易么我?”

    “那是,跟着王爷,咱们以后的日子,会更好,说不得您以后也能封侯呢。”

    说话的是苟莫离的亲卫,也是个野人,脑子不错,做事也机灵,算是自己人了,自然可以随便一点。

    苟莫离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

    骂道:

    “出息。”

    “是是是,卑职目光浅了,浅了。”

    “封侯算什么。”

    苟莫离笑道:

    “爷以后,可是要在客栈马厩里喂马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