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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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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问题,王念想想了又想,二哥到这个世上来是除掉罪犯的。母亲到这个世上来,是替消失的父亲抚养儿子长大成人的。蝴蝶是来采蜜的,蚂蚁是来搬家的。而他自己,王念想觉得没有使命。没有事做。有时,实在无聊了,他就偷二哥的黑皮小本来看。

    二哥写到:这是我杀死的第十一个犯人。听人说过,他是个冤大鬼。他仇恨的目光像一团燃着的火焰。这个混蛋把我误会了。

    二哥的黑皮小本已经不能满足王念想。

    当王念想意识到要看书时,却找不到一本好看的书。

    二哥有几本是职业所用的书。什么这刑那刑的。就是在那些书上,他知道古代还有那么多刑呢。就说剥皮吧,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他问过二哥:“如果是个胖子,那得多难呀?”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二哥不以为然地说:“亲爱的小狗熊,你以为在监狱里呆些日子,身上还会有油吗?”

    还有一种腰斩。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我听说过五马分尸,但之前不知道,它也叫车裂。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他一气不敢看完这书,看上几页,心里就怦怦直跳。只好等着下次再看。

    可是,后来他再也没有看到这些书。这些书都被二哥悄悄转移了。

    翻不到书看,只好去翻二哥的小笔记本。二哥的小笔记本换了个新的。依然是个黑色的皮。只是比上一本大了一圈,厚了一点。

    第一篇是这样写的:“晚上我在a号哨查岗时,哨岗刚好对着一个死刑犯所关的“号子”。和往常一样,半夜了,他还在胡乱唱歌。当然,他还不知道,这将是他最后一个晚上在人间展示自已的歌喉了。他只有二十二岁。他杀了自已的亲生母亲。这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小孩”。皮肤很白,脸上干净得连一个青春豆都没有。”

    看到这里,念想不知为什么想了很多。他反复读者这几句话,沉思良久,不知自己到底想的是什么“他只有二十二岁。他杀了自已的亲生母亲。这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小孩”。皮肤很白,脸上干净得连一个青春豆都没有。”

    “他杀了他的母亲。”他自言自语道。“他恨他的母亲。”

    他跳过几页,看最后一篇。他说这个女罪犯是这个冬季执刑的最后一个。他居然说了阿门。当时,我不知道阿门是什么意思。紧接着,他没有记录女罪犯的个人情况和行刑感觉,而是详细记录了这次执行后的晚上做的一个梦。

    梦是这样的:上边因为特别体谅我们行刑人的苦衷,所以行刑用的按键,做了特殊处理。就是把按键定位为不确定的三个,每次安排三个人同时执刑,同时按键。行刑人永远不知道是谁杀死了犯人。我对这个办法很赞成。也很欣慰,甚至为理解我们而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但是有一次,我被队长叫去修理按键接线。就在我刚修理好接线的时候,我知道了一个秘密。一个让我惊讶了半天的秘密。我手中的钳子咣铛一声吊在按键上。原来每次都是我一个人在执刑,另外两个老油子警察只是凑个人数。我想队长是不知情的,否则他不会叫我去修理接线。